《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会议,会议情况应当如实记录。(第二十二条)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 发布时间:2023-08-11 1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