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供电营业厅运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销客户〔2021〕13号),对拟撤并的营业厅,应至少提前()提出效能评价和处置方案。 A、2个月B、3个月C、7天D、5天 配电安规 发布时间:2023-09-20 11: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