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A、一B、两C、三D、六 发布时间:2023-09-12 09: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