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85)国检四联字217号])要求,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厂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使用鉴定时,需要填写出口危险货物的()等。 A、品名B、性质C、CAS号D、类别 发布时间:2024-07-31 17: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