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3)》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于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 ),不得违反法律和( )开除未成年学生”
A、体罚;校规校纪;
B、歧视;国家规定;
C、歧视;校规校纪;
D、体罚;国家规定;
E、侮辱;国家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19 00:42:05
A、体罚;校规校纪;
B、歧视;国家规定;
C、歧视;校规校纪;
D、体罚;国家规定;
E、侮辱;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