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甲公司以本公司公允价值为3元/股的1600万股和300万元银行存款收购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85%的股份,从而使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丙公司共有股权1000万股,假定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4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元。该项重组行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条件,甲乙两家公司均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则乙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
B、25
C、100
D、425
发布时间:2023-07-25 21: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