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A.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B.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C.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D.电子数据在远程的。
在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A、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
B、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
C、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
D、电子数据在远程的。
发布时间:2024-10-23 19: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