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规定,有困难的村(牧)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 )。 A、由社会募捐B、由县、乡财政予以补贴C、由被调解的纠纷当事人缴纳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拨 发布时间:2023-07-24 2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