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公司成果查收结算体系》规定一般推广成果、重点推广成果和重要推广成果的应用 期应分别不少于( )。 、三个月 / 半年/ 一年B、半年 / 一年/ 一年半C、一年/一年半/ 两年D、三个月/ 半年/两年 发布时间:2024-04-25 20: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