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干部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异地探亲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每月合计不超过——次(一往一返计1次)。交流干部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异地探亲往返应按规定的等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在差旅费科目中列支,不得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自驾车往返的,根据任职地和家庭主要居住地实际距离,参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同费用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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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5 0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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