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按“三不放过”原则,( ),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A、调查事故原因B、研究处理措施C、查明事故责任者D、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12 15: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