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草原法》,非法开垦草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
B、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C、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D、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26 12:24:16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
B、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C、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D、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