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社会影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内禁止从事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A、3年B、4年C、5年D、6年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3: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