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子女由甲抚养,则乙的权利和义务有()。 A、对子女享有监护权B、探望子女的权利C、要求甲协助探望的权利D、负担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义务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2: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