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配置制剂的审批程序是
A、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B、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D、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经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