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构成五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输变电设备损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条件之一者,定为六级设备事件
A、22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损坏,7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7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7天以上14天以下。
B、110千伏(含66千伏)以上220千伏以下输变电主设备损坏,14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14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14天以上。
C、220千伏以上电力电缆主绝缘击穿或电缆头故障损坏。
D、220千伏以上500千伏以下交流输电线路或±400千伏以下直流输电线路倒塔。
发布时间:2023-08-09 13: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