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纳税服务宣传工作时效性,本级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文件起草部门向纳税服务部门提供纳税服务宣传内容,由纳税服务部门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 A、5 7B、3 4C、3 5D、1 3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