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A、60日,60日
B、80日,80日
C、90日,90日
D、100日,100日
发布时间:2023-08-11 12:56:56
A、60日,60日
B、80日,80日
C、90日,90日
D、100日,1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