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A、新建B、改建C、搭建D、扩建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2: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