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规定:(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将其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第十条) A、各级B、省级C、市级D、县级 发布时间:2023-08-11 1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