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等信息,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A、名称B、地址C、负责人D、仓储设施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3: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