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同级( )任组长,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其成员由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A、党委书记B、党委副书记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3: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