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A、停产停业B、停止施工C、停止供电D、查封扣押 发布时间:2023-09-28 1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