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和从事动物防疫科研、授课、诊疗及出入境检疫等单位和个人,应当成立本单位疫情统计、登记制度,并如期向当地()报告。 A、兽医主管部门B、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农业委员会D、动物防疫督查机构 动物检疫 发布时间:2023-09-12 10: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