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有下列(A)情形的, 复审、复核机关应当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予以变更。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对违法行为的情节认定确有错误的 ③政务处分不当的 ④违反法定程序, 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发布时间:2024-04-17 11: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