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在进行认证信息核实时,对通过各种信息核实手段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 )手续。 A、停发B、恢复C、补发D、暂停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