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党纪处分()。
A、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B、用工资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C、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
D、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发布时间:2024-08-20 17:06:22
A、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B、用工资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C、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
D、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