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B.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C.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违反《中华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B、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C、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发布时间:2024-05-15 19: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