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车辆运回过程中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乙地工商局以A公司没有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而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B公司不服,将乙地工商局起诉至乙地人民法院。乙地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主要审查对象包括( )。
A、3辆汽车是否是走私车辆
B、A公司的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B公司的运输行为的合法性
D、乙地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发布时间:2023-07-25 20:59:17
A、3辆汽车是否是走私车辆
B、A公司的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B公司的运输行为的合法性
D、乙地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