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压力管道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罚款。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压力管道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罚款。
发布时间:2024-09-09 19: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