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 ),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A、通力合作B、沟通协调C、协同配合D、信息共享 发布时间:2023-07-26 13: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