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A、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B、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C、涂改标签的;
D、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E、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发布时间:2024-12-02 09:24:47
A、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B、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C、涂改标签的;
D、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E、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