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
A、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B、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D、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3-07-25 15: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