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检检函(2001)213 号)规定,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代码申请程序叙述正确的是( )
A、申请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生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资料以及《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
B、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由所在地海关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企业进行考核。
C、对考核合格的企业,由直属海关颁发专用的代码。
D、经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整改后可申请复核,经复核仍不合格,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请。
发布时间:2024-09-25 15: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