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A、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
B、税收优惠、招投标
C、评优评先、融资贷款
D、交通出行、市场准入
发布时间:2023-07-25 15: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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