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 )内完成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工作;必要时,可以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实地调查核实证据。 A、陈述申辩权B、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权C、听证权D、要求行政赔偿权 发布时间:2023-07-25 19: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