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及时办理收付及存储手续,定期清理暂付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的暂付款项,经统筹地区()批准后核销。 A、人民政府B、财政部门C、经办机构D、税务机关 发布时间:2023-07-26 00: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