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B、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C、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D、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发布时间:2023-07-25 19:56:35
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B、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C、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D、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