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0日,深达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国美公司,不含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当年7月,国美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达公司同意减免国美公司15,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清偿。深达公司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4000元。国美公司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 )元。
A、15,000
B、0
C、102,000
D、 11,000
发布时间:2023-07-25 21:26:56
A、15,000
B、0
C、102,000
D、 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