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工程项目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需修改的应报( )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A、政府行政主管部门B、监理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4-09-18 16: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