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注明
A、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性能、有效期、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B、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有效期、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C、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生产成本、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D、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E、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购进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5 01: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