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SP附录《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药品零售企业计算机系统的要求不包括
A、建立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相关内容的基础数据
B、自动识别处方药、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其他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超数量销售时必须人工干预
C、系统与结算系统、开票系统对接,对每笔销售自动打印销售票据,并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D、系统能定期自动生成陈列药品检查计划,对药品有效期进行跟踪,实现近效期预警,超有效期自动锁定及停销功能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