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医疗机构中禁止被给予、收受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人员包括 A、医疗机构负责人B、药品采购人员C、医师D、药师 发布时间:2023-07-26 09: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