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9月19日第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罚款;对施工单位处( )罚款。
A、1%以上2%以下,1万元以下
B、2%以上3%以下,2万元以下
C、1%以上2%以下,3万元以下
D、2%以上3%以下,3万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3-07-26 10: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