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以下哪些事项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婚前医学检查
B、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C、从事终止妊娠手术
D、从事产前诊断
E、从事遗传病诊断
发布时间:2023-07-25 07:18:32
A、婚前医学检查
B、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C、从事终止妊娠手术
D、从事产前诊断
E、从事遗传病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