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列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约定中,符合规定的是 A、供冷系统质量保修期为1年B、屋面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3年C、给排水管道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D、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 发布时间:2024-09-11 14: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