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 A、0.3mg以下的重量B、0.5mg以下的重量C、0.4mg以下的重量D、0.2mg以下的重量E、0.1mg以下的重量 发布时间:2023-07-25 03: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