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B),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A、二十五日内B、三十日内C、四十日内D、四十五日内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B),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二十五日内
B、三十日内
C、四十日内
D、四十五日内
发布时间:2024-08-05 09:09:14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B),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二十五日内
B、三十日内
C、四十日内
D、四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