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A、30;15B、15;30C、30;60D、60;30 发布时间:2024-12-05 13: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