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17 18:51:35